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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正式启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

发布者:中京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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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提高多频次、小额度货物和服务采购效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苏财购〔2023〕35号)要求,近日,兴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采购框架协议入围货物服务行为的通知》,正式启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

  一、框架协议采购范围

  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品目12个,分别为:服务器、计算机(含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限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入侵防御设备、安全审计设备)、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扫描仪、乘用车、多用途货车(限皮卡车)、空调机、家具、财产保险服务(限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加油和添加燃料服务(限乘用车等车辆加油服务)等。

  二、框架协议和网上商城

  采购人拟采购的品目属于框架协议范围的,不得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

  对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货物类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框架协议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单位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和“苏采云”系统,从申报采购实施计划到下单采购、签订电子合同、支付货款全程线上完成,提高采购效率。

  四、框架协议采购要求

  同一品目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年度预算或单次金额达到30万元的,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履行采购程序,不得分别利用框架协议和网上商城采购肢解项目规避采购。

  入围供应商的入围价格是采购人或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各采购人可以利用议价功能,在不突破入围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择优选择相应供应商货物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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